9月3日,靖远县法院“院长接访日”如期举行,院长刘红雅院长及相关院领导认真接访了来访群众,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现场帮助群众纾困解难,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引导依法维权。
信访人张某某是一名退休教师,反映2015年审理的一件涉其已故丈夫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中签字不是其本人所签,请求撤销裁判结果,申请再审。刘红雅认真查看了卷宗材料,并与张某某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劝慰其放下包袱,不要纠结于过去,过好今后的生活。法院在执行其丈夫系列案件过程中,将预留部分财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张某某也听取了刘红雅的建议,打开了心结,对此次信访结果表示满意。
信访人吴某某忧心忡忡前来信访,反映其官司打赢了,可对方欠自己的9.8万余元借款本息却没拿到。刘红雅了解到被执行人在靖远县法院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其名下现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执行法官已穷尽执行手段,案子暂不具备恢复执行条件。面对吴某某的困惑和不解,刘红雅耐心引导其正确认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并表态待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将从快从速恢复执行该案。一番真心诚意的沟通交流后,打消了吴某某的疑虑,表示对靖远县法院执行工作表示认同和理解。
信访接待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感与满意度。靖远县法院始终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不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执法理念,坚持把“院长接待日”接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畅通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妥善化解,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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