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靖远县公安局大芦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用暖心行动守护县域生态资源。
当日上午9时许,大芦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求助,在家中院内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野生鸟类。接到报警后,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小心翼翼对野生动物进行救助、安置,避免其受到惊扰和二次伤害。

经仔细辨认确认,该鸟类为雕鸮,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民警现场细致检查,确认这只雕鸮身体无外伤、体征状态良好。随后,工作人员将其带至野外顺利放飞,让野生动物重回自然家园。
此次成功救助,充分展现了我县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意识和公安民警的责任担当。近年来,靖远县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显著提升,主动救助野生动物的暖心场景频频上演。人人参与、人人守护的良好氛围,为维护辖区生物多样性、筑牢县域生态安全屏障奠定了坚实基础。(滕泽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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