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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协警身份诈骗35人44万余元 景泰一男子获刑六年半

 2021/10/15/ 10:18 来源:每日甘肃网

  每日甘肃网讯 2021年9月10日,景泰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钧诈骗一案。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责令退赔29名受害人44万余元。

  2017年9月25日,被告人张某钧被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为公安交通协警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19年6月至2021年2月期间,张某钧以帮人办理驾驶证、驾驶证升级、处理违章及借款、赊欠香烟等为由,骗取被害人35人,诈骗金额高达44.9057万元,所骗钱款用于赌博、个人消费、偿还债务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钧诈骗多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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