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白银市“铸魂强基 扛旗争先”干部作风整顿提升行动,严格履行院领导带头办案职责,2月9日上午,景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本次庭审由景泰县法院院长苏军霞担任审判长,景泰县检察院检察长席大伟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10月以来,被告人魏某某和被害人王某某合作从事二手车买卖业务,魏某某主要负责联系车源和销售,王某某负责垫资,二人从中赚取差价及利润。2022年5月29日,被告人魏某某谎称要以90万元购买一辆奔驰G500越野车,王某某同意后通过手机银行向魏某某银行卡转账80万元垫资款。魏某某收到垫资款后偿还了个人债务。为继续获取王某某的信任,魏某某伪造与车商联系购车的聊天记录和支付车款的转账截图发给王某某,后王某某去成都提车未果。同年6月8日,在王某某的追问下魏某某承认伪造转账截图和联系购车聊天记录的事实,截至案发魏某某仍未偿还王某某该笔垫资款80万元。
庭审中,审判长苏军霞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全部诉讼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就本案焦点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合议庭认真听取了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辩护人和检察员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合法严谨、条理清晰,切实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经合议庭评议,该案择期宣判。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案件,既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严格履行院领导带头办案职责的体现,也是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既发挥了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业务指导作用,又形成了以上率下的引领示范效应,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司法机关的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祁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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