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新闻发布会。会上,白银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继明对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情况做了通报,此次发布会旨在进一步发挥法院司法裁判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以引导全市法院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办理水平,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构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据悉,本次发布的6件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是从全市法院审执结的案件中评选出的,涵盖破产清算、民商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和执行等案件类型,在挽救濒危企业、发挥府院联动作用、保护中小投资者、保护知名商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发挥调解作用,善意文明执行,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等方面皆具有较大影响。以下为6件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案情概要、裁判结果及典型意义:
案例一:甘肃中瑞铝业公司破产重整案。中瑞铝业负债超十一亿元,涉及债权人人数较多,同时涉及安置职工问题,维稳难度较大,对法院依法稳妥处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靖远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取得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通过多方联动,使重整计划得以实现,将一个负债巨大且经营不善的企业重新盘活,为区域工业经济提质增效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2022年,中瑞铝业全年产量约12.41万吨、工业总产值22.96亿元,缴纳各项税收约620万元。职工及工伤债权、抵押债权、税收债权已全部得到清偿。该案的成功审结,挽救了一个陷入困境的优质企业,保障了广大债权人的权益,最大限度释放出破产审判制度的价值,是白银法院审理破产重整案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典型成功案例。
案例二:景泰县昌欣乳业公司执转破案。景泰县昌欣乳业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涉诉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财产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转破。该案是景泰县法院首例执行转破产案件,办理中该院充分树立“案前风险评估,案后价值重生”的破产审判新理念,大力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作用,完善应急维稳风险防控体系,积极与县政府对接,召开联席会议,推荐某牧业公司收购该公司破产财产。某牧业有限公司接受破产企业财产后,重焕市场活力,125户债权人的债权也得到清偿,未发生一起信访上访事件,充分体现了破产制度“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的功能作用。
案例三:田某某、白银某百货公司与中国黄金珠宝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国黄金珠宝公司在白银某百货公司卖场内田某某柜台,发现在店面立柱、柜台侧面使用的标识,与其公司享有永久排他性无偿使用的知名注册商标近似,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侵犯商标专用权,遂提起诉讼,白银中院认为田某某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白银某百货公司构成和帮助侵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宣判后,田某某、白银某百货公司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的审理,对于保护知名商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具有典型意义。
案例四:宋某与泓轩公司、凤桥公司合同纠纷案。该案审理中,平川区法院审判人员主动与发改、供电等部门协商沟通,争取兑现了省财政补贴,降低了本案原告宋某以及案外近百户“光伏贷”农户的经济损失。农户遂变更诉讼请求为退赔部分费用并赔偿损失,不再要求解除合同、拆除设备。该案是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贯彻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落实“六稳”“六保”政策精神,慎用合同解除制度,保障鼓励交易,优化营商环境,既依法维护“光伏贷”农户合法权益,又全力兼顾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
案例五:会宁农商行与会宁某食用油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会宁县法院通过灵活使用执行措施,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分别与第三人会宁某物流仓储配送公司、甘肃省某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会宁县法院又与会宁县自然资源局、会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衔接办理土地分割、过户等事宜,上述两公司随后向会宁县法院足额交纳执行款280万元,申请执行人领取了执行款,案件执行完毕。该案是会宁县法院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善意文明执行,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案件的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中小微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案例六:被告人杨某乙、杨某甲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案。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有利于营造平安稳定、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该案被告人的行为使得企业遭受经济损失,同时企业声誉、信誉受损,其行为已经超出了民事侵权行为范畴,通过刑法的惩处,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维护了市场规范秩序,净化了市场营商环境。与此同时,白银区法院办案法官加强沟通调解,最终二被告人与企业达成了谅解协议书、视频推广合作协议、抖音端账号策划营销方案,充分发挥了被告人新媒体领域的专业优势,为企业提升社会影响力拓宽了宣传平台。(陈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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