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 驾证考试科目一都没有过,就敢驾驶机动车上路,真是大胆。日前平川公安交警对驾驶员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并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2月17日晚11时,唐某驾驶小轿车一手夹着烟,一手扶着方向盘,“淡定”的将车停在正在平川区电力路电厂加油站路段例行检查的民警身边。当执勤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时,却说忘带了,让其出示电子驾驶证,又说没带手机。询问其驾龄几年,驾驶员说两年了,可这位“驾龄”两年的司机却对开车抽烟是违法行为一无所知。于是,执勤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信息核查,发现该驾驶员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正在驾校学习中,连科目一都没有考过去。
经信息核查,驾驶员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唐某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平川公安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是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因驾驶员未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如遇突发情况会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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