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 近日,白银区人民法院在“集中攻坚,情暖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中,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促使一起拖欠工伤赔偿款的涉民生案件得到了全面执行,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雒某某于2020年4月入职被执行人甘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事钢筋工,并签订了劳动合同。2020年5月的一天,雒某某在从事劳动过程中不慎受伤,后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因双方就工伤赔偿未能达成一致,雒某某遂向白银市白银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仲裁裁决,由甘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雒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共计142320元。
甘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遂向白银区法院提起诉讼。白银区法院经审理后于2021年8月18日依法作出民事判决,由甘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雒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合计142880.93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雒某某向白银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白银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和申报财产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既未申报财产也未履行义务,白银区法院遂依法将甘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白银区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其名下银行账户、网络资金数额小无划拨价值,遂采取了冻结措施,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的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就在白银区法院执行法官一筹莫展时,申请执行人提供了一条执行线索称,被执行人正在结算工程款,有履行义务的财产。执行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律师取得联系,告知其劝说公司负责人积极履行义务,否则公司法定代表人将有可能被采取拘留措施,并被公安机关采取监控措施。该律师向公司反馈信息后,次日便给执行法官回手机短信称“年前一定付清。”
1月27日上午,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以转账方式将本案的全部执行款14万余元履行完毕,一起拖欠工伤赔偿款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张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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