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靖远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6月22日,靖远县检察院对一起婚内故意伤害案件进行调节促进刑事和解并举行公开宣告会。
在宣告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基本案情:2020年11月28日19时,犯罪嫌疑人雒某某在靖远县平堡镇某某村某某社家中因家庭琐事持铁锹在其妻子种某某左小臂击打一下,致使种某某受伤伤情达到轻伤二级。2021年6月16日,案件移送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过对雒某某、种某某及其家属的了解后发现,雒某某与种某某因为性格原因,对对方意见较大,雒某某会动手打种某某,但在生活中并没有大的矛盾,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形后,检察官和妇联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真情唤起亲情,最终被害人种某某情绪得到缓解谅解了丈夫雒某某的行为,夫妻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在宣告会上,检察官说明对雒某某不起诉的理由,当场宣读并传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心理咨询师张彦虎表示:“夫妻关系是家庭的定海神针,所以在家庭中一定要处理好夫妻关系,作为丈夫应该疼爱自己的妻子,而不是拳脚相加,应该为自己的子女做好榜样。”在宣告会最后,犯罪嫌疑人雒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妻子、家庭、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凡事三思,汲取教训全力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不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对检察官表示感激,一个频临破碎的家庭在检察官的努力下得以重生。
公开检察宣告不仅是检察机关人性化的体现,同时也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让检察人员零距离接受人民监督的有效方式。在本起不起诉案件中,靖远县检察院协调多方,有效化解了夫妻矛盾,使夫妻重归于好,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本院表示,将继续探索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让“我为群众办实事”纳入实践活动中,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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