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白银  >  平川区

平川区检察院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更快实现公平正义

 2020/06/10/ 11:33 来源:每日甘肃网

  每日甘肃网讯  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是刑事诉讼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改革举措,正式实施以来,平川区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实施,适用率持续、稳步攀升至85.9%,法院采纳确定性量刑建议达到93.8%,实现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刑诉法确立的一项重大诉讼制度改革,该院积极发挥在制度适用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的沟通协调,会签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适用范围、被告人权利保障、律师派驻、从宽处理幅度、办理时效以及证据标准、庭审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与此同时,与区司法局协调落实值班律师派驻工作制度,确保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在律师在场并提供法律帮助后由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保证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的自愿性。

  认罪认罚制度正式实施后,该院积极构建以简为主、兼具从快的机制,对法定刑期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认罪认罚案件,推行集约式办案,通过简化法律文书制作,批量流转案件、集中通知值班律师、集中提讯等方式,压缩办案期限,案件审查起诉平均用时13天,适用速裁程序的简单案件办理期限缩短至3.3天,最快的仅用1天。

  为确保认罪认罚获得客观公正的刑罚,该院主动强化对刑法相关量刑规定和量刑指导意见的培训,着力研究坦白、自首、刑事和解等量刑情节,根据犯罪嫌疑人在诉讼环节的认罪认罚情况,细化评估标准,综合提出从宽幅度,使量刑幅度的建议评判更为精准,通过积极有效的沟通,促使法院深度认同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精准性。

  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认罪认罚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是实体从宽的重要体现,该院从2019年至今已针对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110人,其中相对不起诉108人,不起诉适用率明显提升,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定上升,进一步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司法效率,体现这一制度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苏燕)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