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白银  >  平川区

成群结队不学无术 殴打他人法院判刑

 2020/03/31/ 10:37 来源:每日甘肃网

  每日甘肃网讯 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不学无术混起了“社会”,随意殴打他人,成群结队地在社会上寻衅滋事。近日,平川区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秦某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7年8月,被告人秦某因工程款没有结算,欲找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讨要,遂与被告人覃某、赵某某、胡某某(另案处理)商议讨债,秦某承诺给胡某某15000元好处费。次日,胡某某召集了被告人王某某、陈某某、薛某某、刘某某等人前往秦某承包工程的工地。秦某在要求结算工程款未果并遭到保安驱离的情况下,让胡某某等人对保安实施恐吓、殴打,胡某某便指挥其召集的十余人采用围堵、持械的方式恐吓、殴打对方,致使保安张仙中、王银银等人受伤。事后,胡某某逼秦某向其转款4800元。

  2018年1月20日,被告人薛某某因不满被害人鲁某匿名向其女友发送的一条恶搞短信,遂将鲁某带至其就读的中学男生宿舍内,用拳头、膝盖、肘部对鲁某进行拳打脚踢,至鲁某身上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

  平川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某、赵某某、覃某、薛某某、陈某某、王某某、刘某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七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均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薛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之规定,对秦某等7人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刑期。(王鹏中)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