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靖远县检察院未检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思路、调整办案方式,通过非接触形式灵活开展案件办理和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依法办案两不误。
加强履行告知义务。针对近期在办案件中的两名取保候审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三名未成年受害人,干警通过电话与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取得联系,确认目前所在地及近期外出情况,是否存在发烧、咳嗽等症状,并详细解读案件程序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缓解未成年人及家长的焦躁情绪,引导正确认识疫情,切实做好防护工作。
灵活调整帮教形式。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帮教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靖远县院充分利用微信、QQ等各类在线平台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等各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处于附条件考验期嫌疑人取消了定点报到内容,通过电话回访、微信语音等形式听取思想汇报,并通过微信视频,依法对犯盗窃罪的17岁少年徐某“无接触式”地宣布了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不起诉决定,有效减少了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
严格做好办案防护。15岁的张某是一起性侵案件的受害人,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封闭,张某的内心更加惶惑不安,感到烦躁沮丧,一度产生过轻生的念头。2月26日,母女二人来到靖远县检察院,希望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值守人员对二人检测了体温,在严格消毒后的心理疏导室,未检干警安抚了被害人情绪,详细听取了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意见。会见中,双方全程佩戴口罩,为了缩短会面时间,安排被害人添加了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微信号,委托心理咨询师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对其开展心理疏导。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关护。为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本院干警以志愿者身份,积极加入共青团靖远县委设立的“靖远县疫情防控心理咨询站”,通过热线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对广大群众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对未成年人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干预,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县域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关护。
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针对学校因疫情延迟开学的情况,靖远县检察院主动与辖区学校加强对接,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作用,及时调整对接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QQ群等线上宣传工作平台推送防疫法律知识,将法治宣传与疫情防控相融合。同时,注重对家长进行亲职教育、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引导学生、家长依法参与疫情防控,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景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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