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白银  >  平川区

平川法院:疫情期间审判不“掉线”“云上”法庭服务不打折

 2020/02/26/ 17:30 来源:每日甘肃网

  每日甘肃网讯 (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张其文 通讯员王鹏中) 近日,在平川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内,张志花法官首次运用“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在线审理一起公告到期的离婚案件,这也是该院首次实现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当事人身处三个不同地方进行庭审。

  该起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因家庭琐事争吵后,被告离家出走已经长达三年之久。原告虽在平川,但由于疫情影响,无法到庭参加庭审。张志花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为了减少防疫期间的人员流动,在与当事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运用“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审理此案。开庭之前,庭审系统自动向当事人和人民陪审员发送短信告知登录“云上”法庭的步骤,当事人在家中通过一部手机或互联网电脑即可远程参与庭审。

  庭审中,全体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均做好防护措施,原被告席上无人,但审判席面前的电脑屏幕上,当事人的影像和证据材料清晰地呈现在合议庭面前。网络庭审在张志花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依法进行,开庭过程信号传输稳定、互动流畅、程序规范。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在线核对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进行了电子签名。原告陈某某在微信中表示对这种“云庭审”非常满意,“一次庭审就解决了我的烦心事,还不用来回坐车奔波,也不会担心疫情传播,确实很方便。”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平川区人民法院各业务庭在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司法智慧,灵活运用线上手段推进案件办理,开展多渠道线上履行职能,线下积极推进。目前,平川区人民法院已使用网络庭审方式审理了3起案件,真正实现司法为民“不掉线”,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同步推进,通过线上“云庭审”,彰显“不见面”的司法温情。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