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 自“文明养犬 从我做起”宣传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市民群众规范文明养犬意识大幅提升,但仍有个别养犬人常常将文明养犬“置若罔闻”。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养犬行为,提高市民群众文明养犬意识,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近日便对两起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了相关处理。
1月4日,“12319”城市管理热线接到举报称王岘小区20号楼附近有流浪犬,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前往王岘小区通过走访调查捕捉到两只流浪犬。当天下午5时左右,一位自称是王岘小区的刘女士前来执法局称自己爱犬丢失,询问是否被我局捕捉收容。经过确认,刘女士发现执法人员捕捉的其中一只奶白色田园犬正是自己的爱犬,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爱犬来到执法局“做客”。执法人员当即对其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教育,并查看其养犬公安备案证明。通过执法人员的教育宣传,刘女士表示自己已深刻认识到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危害性,并写下保证书保证自己今后一定严格按照城市养犬管理相关规定文明、规范养犬。
1月7日,执法人员接到市民举报称省建104处某住户存在不文明养犬行为。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查看,经核查询问,得知被举报人石女士养犬多年但并未办理过任何相关手续,执法人员对其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教育并依法依规将其犬只进行收容。通过执法人员进一步的宣传教育,石女士表示会尽快到相关部门为爱犬登记备案,同时,执法人员也会对犬只登记备案情况进行跟进以及“回头看”。
自“文明养犬 从我做起”宣传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已有7人写下文明养犬保证书。在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严格按照犬类管理相关规定豢养宠物犬,严禁不栓犬绳遛狗或随意遗弃宠物狗,做到规范文明养犬,共同维护白银城区的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张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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