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白银  >  市县动态

白银市平川区:建“四好农村路”筑农民群众致富梦

 2022/12/08/ 18:57 来源:每日甘肃网

  白银市平川区位于甘肃中部与宁夏相接,G6京藏高速、G109线和即将通车的中兰高铁客运专线穿境而过,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境内煤炭、陶土等矿产资源富集。“建好、管好、护好、营运好”农村公路既是城乡联系的纽带,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  

  谋划好 让农村公路连接千家万户

  平川区聚焦“六区四城”建设目标,加快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加大交通运输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公路路网,推动农村公路与农业、旅游等融合发展,让乡村因路更美、因路而兴。

  以党建引领,不断夯实战斗堡垒。平川区交通部门、各乡镇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聚焦乡村振兴总体目标,将农村公路建设列入民生实事,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着力打通区(县)、乡、村道“最后一公里”,创新“交通+产业”“交通+旅游”“交通+美丽乡村”模式,深入推进乡村通畅工程。王家山镇于大川村和水泉镇贾庄村交通不便,公路修通后,原来的土路变成了水泥硬化路,切实解决了群众出行的难题。截至2021年底,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1270公里(其中县道139公里,乡道155公里,村道418公里,村组路558公里),所有建制村已于2017年完成“两通”目标,建制村通客车和通硬化路率均为100%,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产业发展的“双提升”,谱写了乡村振兴的新篇章。

  

  建设好 交通出行条件发生历史性改变

  为全力助推农村公路引领乡村振兴发展,该区建立了财政、交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四部门联动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将农村公路项目列入乡村振兴项目库,按照48万元/公里的标准筹措保障自然村组道路建设资金。2022年新建完成村组道路83公里,危桥改造3座,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公里。完成投资4856万元,其中省级补助2009万元,地方自筹2847万元。

  响泉口是平川进入主城区及通往各乡镇的重要出口,响泉口收费站至S308线工程公路北连G6高速南连G341高速,是白银市和平川区至宁夏的重要运输通道,全长8.3KM。该项目的建设,对于解决平川区域公路网络“瓶颈”路段,改善平川区域交通出行环境,加快平川区域特色资源开发步伐,积极有效带动平川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等具有重要促进作用。2022年平川区投资对该段道路分段提升改造,完成投资1.02亿元,将原有2车道12m宽道路改造为4车道25m-50m宽,增加人行通道及非机动车道,改造完成1.5km升级改造任务。该项目的完成将进一步提升区内道路的通行能力,成为平川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管理好 农村路成为群众增收致富路

  乡村振兴,交通先行。平川区积极落实省市相关要求,大力实施“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提升管理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把一条条出行不便、阻碍发展的“瓶颈”路,改造成为促进农民致富增收的“加速路”。

  黄峤镇峤山村村民卜向虹指着眼前宽阔平整的农村公路开心地介绍:“我们这个山上有2000多亩黑土地,每年种些洋芋、荞麦,这个泥沙路,一下雨拉不出去,我们急、商贩也急,现在有这一条硬化路,不仅让老百姓出行方便了,更为我们村里的种植养殖业发展创造了好条件。”要想富,先修路。一条路可以改变一个村庄,可以带动一项产业,可以致富一方百姓。黄峤镇峤山村苏家山社在道路修通之前,全村出行全靠一条盘山的砂路,遇到恶劣天气,安全出行成了最大的难题,通过村组道路的建设,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同时还带动了当地特色农业的发展。

  平川区加强农村公路基础信息调查统计,健全养管机制,提升通畅水平,2022年投入专项资金211万元,用于修复辖区内农村公路灾毁路段,实现“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常态化机制,全面提升了公路安全、便捷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公路通畅水平。

  运营好 群众出行更加方便快捷

  平川区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基本公共客运服务全覆盖,通过政府补贴实施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学车半价乘坐公交车政策,切实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化“交通+”融合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物流信息化建设,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明年平川区将早谋划、早部署、早实施,争取早日完成100公里村组道路建设任务,方便群众出行,促进产业发展,让村组道路真正成为群众的幸福路,致富路。

  公路通、百业兴。如今,四通八达的“四好农村路”像一根根毛细血管渗透到平川区的每个村社,让农业更繁荣、农村更美丽,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和便利。

  平川区将农村公路建设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依托完备的农村公路体系,使致富产业成为增收主力,让乡村美景奏响致富强音,让乡村振兴之路越走越宽。(罗崇明 冯学廷 王磊)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