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 (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张其文) 5月26日下午3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申怀吉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事二审案件。
庭审从核对当事人、告知权利义务、宣布合议庭成员、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整个庭审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据悉,该案原审原告王某受雇于某汇通华盛商贸有限公司,在其租赁的国芳白银世贸中心柜面从事理货员工作,原告在仓库摆货时从梯子上摔下受伤,经住院治疗后鉴定为九级伤残。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某汇通华盛商贸有限公司赔偿王某各项费用共计197311元。该案被告某汇通华盛商贸有限公司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了解,该案通过电脑随机分案,确定由申怀吉院长承办,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庭审前,审判长申怀吉认真查阅了一审卷宗,召集合议庭成员研究案情,以确保程序规范有序、审判工作细致到位。
院庭长带头承办案件,不仅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责的实际行动,还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期待的最好诠释,更是使最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的实际举措和具体示范。
院长以身作则,审理该案是白银中院深入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的一个缩影。2018年以来,白银中院严格遵循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院庭长先后审结了2671起民商事、刑事案件,占45.57%。白银中院将持续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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