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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一村民春耕烧草引发火灾被判刑

 2020/04/14/ 10:27 来源:每日甘肃网

  每日甘肃网讯  平川区一村民在春耕时点燃自家田地附近的荒草,不料却将近170亩退耕还林地烧毁。近日,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9年3月,被告人刘某与妻子在自家的田地里春耕时,刘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周围的荒草点燃,刘某离开时未将火苗完全扑灭,致使北面的荒山被引燃,后烧至邻村的退耕还林地,大火于当日下午16时许被扑灭。经评估,涉案林地损失为34万元,补植复绿费为12万元。

  平川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在田间点火取暖,未及时熄灭或者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却听之任之,以至于近170亩退耕还林地被烧毁,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之规定,以被告人刘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判令被告人刘某在本判决生效后一年内按照相关部门出具的《植被恢复方案》对过火林地采取措施进行恢复;如不能按该恢复方案进行恢复的,承担补植复绿费12万元。(王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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