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据白银日报报道 (记者 李琴琴)11月30日,记者获悉,为维护人民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实现殡葬服务均等化,我市出台《白银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免除部分基本殡葬(火化)费用,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将会不同程度地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增强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1类人群可享惠民殡葬政策
《办法》规定,我市11类人群可享惠民殡葬政策。具体为具有白银市户籍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三无”(城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义务人)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以及县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应当免除火化基本丧葬费用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在白银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包括:1.未登记户口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非法收养的除外);2.无法查明身份并在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3.驻银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白银市户籍的学生;4.驻银部队的现役军人、无白银市户籍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5.与驻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并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6.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
对于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在工伤保险基金或有关赔付中领取丧葬补助、火化区内死亡后土葬、骨灰装棺再葬以及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不得纳入基本殡葬免费服务范围。
免除基本殡葬(火化)费用范围
《办法》还规定,市区范围内普通殡仪车接运遗体费用;殡仪馆3日内遗体冷藏存放费用;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用;3年内骨灰寄存费用;300元标准的骨灰盒都在免除基本殡葬(火化)费用范围内。而未发生的免费项目不折现、不折抵。免费项目外的费用由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或单位机构)支付。
相应殡仪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根据免费项目和标准免除相关费用。
《办法》还对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经费保障、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为确保惠民殡葬政策顺利实施提供了依据。